2009-08-14

何苦难为女人和孩子?

看到有人问:若是员工在试用期间怀孕了怎么办,而且试用期长达六个月.三年期合同 有人回答:除非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,否则没有办法了 每当看到类似询问和支招如何解聘怀孕女工的问题的时候,我真想问问他们:不是女人还是没有老婆?你们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吗? 现在有生育保险,单位基本上不用再负担什么了,生孩子期间要说影响的话,就是不便高强度工作,需要请假可能多些,单位对待职工的态度不能让人舒服点吗?单位视员工为粪土,员工视单位为草芥。你不厚道,就不要怪别人薄情寡义。各自心怀鬼胎,太小家子气了,难有大作为。 如何对待女人和孩子是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的尺子。 何苦难为女人和孩子?! -- Korben Zhang